北京卫健委:基层医疗机构接待发热患者需隔离、转运、上报、消杀《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热点新闻 » 正文

北京卫健委:基层医疗机构接待发热患者需隔离、转运、上报、消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03 13:35:53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91

新京报快讯(记者戴轩)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李昂今日(12月3日)介绍,为做好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热等症状患者的闭环管理,发挥诊所哨点作用,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管理要求,按照简明易懂、便于操作的原则,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闭环管理流程。

一是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时,使用北京健康宝进行扫码登记并测量体温。

二是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流行病学史问诊并对病人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

三是询问患者是否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四是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后,立即将患者转入隔离诊区,同时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

五是医疗机构联系120转运患者,并建立台账,对转运患者信息进行登记。

六是120到达后,医疗机构与120进行患者交接,填写交接单并双方签字。

七是由120将患者闭环转运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填写交接单并双方签字。

八是医疗机构进行环境消毒,并在2小时内通过“北京市卫生综合统计信息平台”将患者信息报辖区疾控中心和市疾控中心。

九是接受转诊患者的医疗机构对患者进一步诊治,对于核酸检测阳性的患者,由属地卫生健康委通知疾控部门对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接、次密接人员。

下一步,各有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流程做好闭环管理工作,筑牢基层疫情防控网底。市民要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如已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尽早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不要自行服药,以免延误诊断及治疗时机。

新京报记者戴轩

 

  以上就是【北京卫健委:基层医疗机构接待发热患者需隔离、转运、上报、消杀】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1523053.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