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定了!安徽延长产假60天,每年给予夫妻各10天育儿假
延长婚假十天、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
11月19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三十天护理假
《条例》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夫妻现有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
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或者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值得关注的是,在奖励与社会保障方面,《条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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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妇女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劳动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