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全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销售点《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头条资讯 » 正文

丰台区全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销售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05 11:59:08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59

新京报快讯(记者姜慧梓)记者11月5日从丰台区获悉,丰台区行政区域内将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烟花爆竹销售点。

丰台区近日印发《关于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告》,提出以上要求。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等,要设置明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识,加强禁放看护,并及时劝阻,对违反规定且不听劝阻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单位或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丰台区曾发布关于五环外禁放区域的公告。当时规定,五环内禁放,在五环外设定2处禁放区域。如今,禁放区域扩大至丰台区全域,上述公告也自行废止。

新京报记者姜慧梓

 

  以上就是【丰台区全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销售点】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1503223.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