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7名责任人被处分 涉事保安不构成违法犯罪已停职调查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陈嘉伟 陕西西安报道
西安市有关部门今日公布“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的调查结果,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共7人被处分,涉事乘客郭某、陈某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被公司停职并接受进一步调查。
通报显示,8月30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发生后,西安市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市纪委、市公安局组成的调查组,现将有关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
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
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
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
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
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
经西安市纪委监委调查,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事件发生后调查核实情况不深入不全面,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反思反省不深刻。
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3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8月30日,多段“女子被保安拖拽出地铁衣衫不整”的视频热传。
视频显示,在地铁车厢内,一名身穿黑色连衣裙的女子与一名男子发生争执,随后该女子被身穿地铁安保服的工作人员强行拖拽出车厢,拖拽过程导致该女子衣不蔽体,身体大面积暴露,进而引起热议。
央视网评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事件
乘客在地铁上发生口角引起争执,这本是常事。
但最近发生在西安地铁内的这么一个“小矛盾”却酿成了大舆情,引得全网关注。
关键的争议点是,西安地铁保安员在拖拽涉事一方的女乘客时,方式过激、动作过大、用力过猛,在大庭广众之下,女乘客衣服被撕扯得面目全非以致衣不蔽体。
西安地铁的模糊回应不但未能止息争议,反而进一步造成了舆论的撕裂。
最新的消息是,警方已经介入。
甚至交通运输部官微也专门做了回应:已上报西安地铁拖拽女乘客事件,正在处理。
地铁运营安全为要,但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意方式方法。
对于一名手无寸铁的女士,如此强拖硬拽,甚至不顾及女性的基本尊严,不通情也不合理。
而且,安保本意是维持秩序,但在拖拽过程中反而造成了新的更大混乱。
西安地铁在回应中,提醒广大市民乘客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公共环境。
这一点我们深以为然,但讲文明不应只针对乘客,面对乘客的管理者、运营者们更应该讲法治、讲文明,多思索如何用柔性引导、充满关怀的方式化解矛盾、弘扬正气。
西安市妇联回应“地铁安保拖离女乘客”事件:持续关注和跟进
针对“西安地铁安保人员拖离女乘客”事件,9月1日,西安市妇女联合会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正持续关注和跟进该事件。
同日,西安市市民热线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多位市民反映该情况,相关职能部门正在调查。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警方已介入处理西安地铁内女乘客被保安拖拽下车一事。
西安地铁方面也回应澎湃新闻称,“涉事方报警了”。
此外,交通运输部官方微博1日上午回应网友评论称,“已上报该事件,正在处理,谢谢您的关注。”
网传视频显示,一位身穿黑色连衣裙的女子与一位男子发生口角,该女子声称“加我微信,快点快点加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