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纪委网站评郑爽案:偷逃税,法不容
“一爽”等于多少?
今年,艺人郑爽出演《倩女幽魂》的天价片酬曝光后,网络上流行起一个新的“计量单位”:“一爽”。
一爽=1.6亿,爽一天=208万。
网友用这种调侃的方式,表达了对流量明星天价片酬的不满。
在镜头前“微微一笑”,就能有“很倾城”的入账,一些流量明星的艺术修养和对社会的贡献程度远远配不上他们所得的酬劳。
更让人不能忍的是,他们还利用非法手段规避行业主管部门对“天价片酬”的监管,通过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触犯法律,必遭严惩。2021年4月,演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被调查。
四个月后,8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依法严肃查处郑爽偷逃税案件,追缴并处罚款共2.99亿。
2.99亿,依据是什么?
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等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等规定。
哪些收入要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属于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