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张志军故意杀人一案再审开庭。新京报记者获悉,庭审持续约6个小时后结束,法院宣布择期宣判。2019年,因家庭纠纷,张志军持尖刀捅刺女婿及其父母,致三人死亡。法院一审判处张志军死刑,二审改判死缓,被害人家属提出申诉后,四川省高院启动再审。
张某与邹某一家三口的合照。受访者供图
20日上午9点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四川省绵阳监狱对张志军故意杀人一案再审开庭。被害人家属杨女士表示,此次有4位被害人直系亲属参与庭审,被告人张志军的女儿张某及其他亲属均未出席庭审。
据被害人家属介绍,庭审过程中,法院针对争议较大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其中包括“被害人对矛盾激化是否负有直接责任”“张志军是否属于激情杀人”“张志军是否有自首情节,如有自首情节,是否应对其从轻处罚”“张志军是否已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此前张志军女儿张某出具谅解书曾引发争议。
杨女士称,他们在申请再审时就已经表明,被害人近亲属从未出具谅解书,谅解意见确为张某出具,其他被害人家属对此并不知情,他们拒绝谅解张志军。“我们对再审的诉求是希望法院严惩凶手,判处张志军死刑并立即执行。”
20日下午3点40分左右,被害人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庭审持续约6个小时,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9年1月10日,张志军因家庭纠纷持尖刀连续捅刺女婿邹某及其父母邹某海、杨某芬,致邹某、杨某芬当场身亡,邹某海抢救无效身亡。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志军上诉后,2020年10月2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张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改判依据为:张志军确有自首、自愿认罪、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邹、杨两家近亲属则提出,出具谅解意见的是张志军女儿张某,他们对此不知情。
2021年4月23日,邹、杨两家近亲属委托律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书,表示他们拒绝谅解张志军,希望对案件进行再审,并依法判处张志军死刑(立即执行)。2021年5月6日,四川省高院出具启动再审决定书。新京报记者薄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