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没有双亡,但家庭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抚养的儿童,均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即通常所说的事实孤儿。据不完全统计,事实孤儿在全国有50万名左右。因名义上父、母尚在,事实孤儿难以获得与孤儿相同的保障,为解决这一困境,在多部门的联合推动下,相关国家政策逐步出台,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全国所有事实孤儿将全面纳入保障范围。
深度|“事实孤儿”如何摆脱救助之困
“彭奶奶,您知道检察院是干什么的吗?”在四川省仪陇县日兴镇土寨村,记者见到了“事实孤儿”田静的监护人彭奶奶。
“为人民服务的嘛。”彭奶奶笑着回答。
说起仪陇县,很多人并不陌生,这里是开国元帅朱德的故乡,也是川陕革命根据地。
2014年,仪陇县检察院在办案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基层时发现,在这里有一群被遗忘的孩子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就是“事实孤儿”。
他们当中,有的是父亲死亡、母亲失踪的孩子,有的是捡养的孩子,有的是在世父或母涉罪服刑的孩子,有的是在世父或母因病因残无力抚养的孩子。
他们因形式上不符合孤儿的认定条件,无法享受国家福利保障,生活一度陷入困境。据悉,目前全国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50万人左右。从2014年起,一场针对“被遗忘的孩子们”的司法救助活动在仪陇展开。
生存之困:处境比留守儿童和孤儿更加艰难
“比登天还难”是彭奶奶用来形容帮助田静确认孤儿身份的过程。
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孤儿救济制度,但是“事实孤儿”的相关福利保障仍是空白。
“事实孤儿”的监护人如果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确认“事实孤儿”的孤儿身份,就无法享受国家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