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原老总猥亵女童二审宣判 维持五年原判《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头条资讯 » 正文

新城控股原老总猥亵女童二审宣判 维持五年原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21 03:39:49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77

原标题:维持原判,获刑五年!新城控股原老总猥亵女童二审宣判

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19日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上诉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并于2020年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

上海警方2019年7月3日通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确认董事长王振华被刑事拘留。

新城控股原老总猥亵女童二审宣判

新城控股原老总猥亵女童二审宣判

 2019年7月10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振华、周燕芬批准逮捕。

2019年,上海《新民晚报》踢爆,6月29日江苏籍女子周某某将两个女孩(分别为12岁、9岁)带入上海一家五星级酒店,9岁女孩遭王某某猥亵。

事后周某某获得一万元酬金。

当日下午,被猥亵女孩向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赶往上海报警。

经验伤,女孩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

2019年7月3日,上海市普陀区警方通报称,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周某某和涉嫌猥亵者王某某已被刑拘。

这个王某某,就是时任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王振华。

 

  以上就是【新城控股原老总猥亵女童二审宣判 维持五年原判】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1181129.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