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维持原判,获刑五年!新城控股原老总猥亵女童二审宣判
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19日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上诉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并于2020年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
上海警方2019年7月3日通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确认董事长王振华被刑事拘留。
新城控股原老总猥亵女童二审宣判
2019年7月10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振华、周燕芬批准逮捕。
2019年,上海《新民晚报》踢爆,6月29日江苏籍女子周某某将两个女孩(分别为12岁、9岁)带入上海一家五星级酒店,9岁女孩遭王某某猥亵。
事后周某某获得一万元酬金。
当日下午,被猥亵女孩向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赶往上海报警。
经验伤,女孩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
2019年7月3日,上海市普陀区警方通报称,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周某某和涉嫌猥亵者王某某已被刑拘。
这个王某某,就是时任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