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垃圾分类新规明年5月施行
11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一大四小”配套措施护航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主任郝志兰介绍称:“在强化分类投放方面,对个人的垃圾投放和分类原来我们是倡导性的,这次提升为义务性。因为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既是垃圾的产生者,也是受害者,所以全民都应该有这个义务和责任。”
对于垃圾分类的具体方法,郝志兰表示,应该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容器进行投放。“为了便于居民的理解和投放,现在我们将厨余和餐厨合并为厨余垃圾,这个办法也是创新的。”郝志兰说。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北京市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
明年5月1日修改后的条例将正式实行,如何保证在短短的5个月里将条例落实到位呢?市城管委党委书记、主任孙新军介绍称:“我们将制定‘一大四小’,围绕条例的修订制定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行动方案,称为‘一大’,同步编制北京市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实施办法、北京市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实施办法、北京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施办法和北京市生活垃圾减量实施办法这四个暂行办法,此为‘四小’。”
此外,居住小区的分类投放环节要按标准配置垃圾桶,做到标识醒目、设置合理,把文字作为第一标识。在分类收集环节,厨余垃圾要实施土办法的统筹对接,确保收运过程的密闭,无二次污染。运输环节要建设绿色车队,逐步统一车辆的外观涂装,易于群众识别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