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凉山会理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期,会理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件,被告人肖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他人作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系组织考试作弊入刑后的会理第一案,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认罪服判。
作案工具
据悉,2019年1月至2月期间,被告人肖某利用微型摄像机及微型耳机等考试作弊工具,帮助考试人员在会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驾驶证理论考试考场中传输考试题目图像,肖某在考场外通过电话指挥答题的方式帮助考试人员在驾照考试中作弊。
据证人李某陈述:“考试当天,肖某拿了一件黑色的夹克给我,让我穿上,我将衣服穿好之后看见这件衣服左边胸口位置有一排拉链,在拉链上安装有一个微型摄像头,随后他又让我将一个小拇指尖大小的微型耳机塞进耳朵里,让我在考试时将胸口位置的摄像头对着考试题目,他看了题目后通过我耳朵里面的耳机给我说答案。”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2月25日,受肖某帮助的王某在考试作弊十多分钟后,被会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监考民警当场抓获。王某所穿着的蓝色内衬上的胸口处的纽扣似乎与其他的纽扣略有不同,这颗纽扣较大,针线孔也大小不一。经检查,民警首先从王某胸前搜到了让其露出端倪的“纽扣摄像头”和携带在身上的充电宝、4G网卡、无线发射器等物品。
经民警调查,王某在2016年就申请了小车驾驶证,在2018年4月份完成了前三个科目的考试并取得了合格的成绩,但在2018年5月至11月,王某连续进行了三次科目四考试都没有合格,眼看即将就可以拿到驾驶证却一直卡在这关,这让王某慌了神,花7000元买来了作弊工具希望能通过考试拿到驾驶证,可就是这样的“捷径”却让王某受到“取消考试资格,已通过的其他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潘颖红星新闻记者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