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母乳喂养法规在昨天通过了,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母乳喂养的地方性法规,法规中明文提出人物和但和个人都不得干涉和歧视母乳喂养。对于首部母乳喂养法规的出台,不少网友都表示太好了,毕竟母乳妈妈的不容易很多人都体会到,现在有法规保护自己真的太好了,详细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10月29日举行的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上,《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获表决通过。该《条例》为全国首部促进母乳喂养的地方性法规,按立法程序,将在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议进行审查后择期实施。本次表决通过的《条例》提出,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涉和歧视母亲进行母乳喂养;政府应设立母婴室和哺乳室建设补助资金。
首部母乳喂养法规
六类公共场所须建母婴室否则罚款《条例》共二十七条,旨在通过推动政府及其部门、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为母乳喂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其中明确规定了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具体规范医疗机构在支持和保障母乳喂养方面的责任,详细规定母婴室和哺乳室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并对母乳库的建设和管理作出了规范。
《条例》规定,六种类型的公共场所建筑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或者日人流量超过一万人的,应当建设母婴室:(一)医疗机构;(二)火车站、轨道交通换乘站、长途客运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等公共交通运输场所;(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市民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体育场、购书中心等公共文体服务场所;(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五)综合公园、专类公园、旅游景区等旅游休闲场所;(六)商业经营场所。上述六种公共场所,应当建设而未建设母婴室的,应当补建。否则,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首部母乳喂养法规
29日该《条例》表决通过后,领衔提出该立法议案的广州市人大代表雷建威感慨,这次立法,从正式提出立法议案到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用了九个半月的时间,这个速度是非常快的。只有广州这座开放包容的城市,才有这样开门立法、锐意创新的勇气和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