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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执法中发生车祸致人死亡 事件最新进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9 21:23:39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20

  官方通报执法中发生车祸致人死亡

  【#官方通报执法中发生车祸致人死亡#】新闻报道汇总,日前对于“滦南县工作人员执法致人车祸死亡”一情况,官方通报称,对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据了解,今年1月12日21:51:34,滦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靳某某、吴某某在平青乐线279公里+800米处,截停检查张某某驾驶的冀B8108Z、冀B78HQ挂牌号重型半挂牵引车。

  21:51:44,纪某某驾驶冀B9F508、冀B02GU挂牌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魏某某的车辆,魏某某的车辆又与停在其右前方的张某某的车辆相撞。

  22:20左右,滦南县医院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医护人员立即对纪某某进行检查,初判无生命迹象。

  对此,市公安交警部门对已出具的该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全面审核,认定责任为:滦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靳某某、吴某某未按规定引导车辆进入治超站进行检查,违反了交通运输部《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有关规定。滦南县交通运输局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滦南县组成工作专班,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并积极给予帮扶救助。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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