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2日讯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日前,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产品伤害监测工作显示,今年前3季度,从全国17地56家哨点医院采集与产品相关伤害信息11.6万例,较去年同期下降12.9%。
从产品类别来看,前3季度,产品伤害监测主要涉及产品依次为:汽车外其他交通运输工具(29865例)、汽车(24171例)、家具(11190例)、家用日用品(9830例)、食品药品及相关产品(5294例)、文教体育用品(3845例)、家用电器(1522例)、儿童玩具及用品(1283例)、纺织服装配饰(829例)等。
从造成产品伤害的原因分析来看,突发事故引发伤害47620起,占比为41.15%,使用不当引发伤害39754起,占比为34.35%。由产品质量问题引发伤害433起,占比为0.37%,比去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
据悉,产品伤害是指在消费或使用产品过程中有意无意造成各种伤害的总称。产品伤害是全球最为关注的市场风险与公共安全问题之一。为了预防和干预产品伤害,保护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国家建立了涵盖食品、消费品、工业品等在内产品相关伤害的监测调查与预防干预工作体系。
在今年前3季度对哨点医院采集的产品伤害信息中,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电话回访、现场调查、实验验证等深度调查,并进行了相关安全状态评价。在排查了消费使用习惯、产品质量风险等评价因素后认为,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等产品伤害需重点防范。
针对产品伤害监测中发现的共性质量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已通过实施召回、改进标准、加强监督执法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市场净化力度,以降低产品伤害发生情况,提升市场消费安全水平。
同时,针对发现的主要消费使用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规范使用产品,加强日常预防防范。
一、关于防范电动自行车碰撞与火灾的消费提示。不自行改装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定期检查制动系统,确保制动系统迅速可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安全隐患,应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情况发生。
二、关于防范儿童玩具误食与误塞事故的消费提示。选购产品时要注意产品标识的年龄范围,特别是低龄儿童应避免购买颗粒较小的拼装类玩具。毛绒玩具的眼睛、鼻子,玩具汽车的车轮、电池、螺丝螺帽等小零件一旦脱落,就存在咽下和吸入异物隐患,应加强儿童的看护,避免误食、误塞事故的发生。
三、关于防范童车相关碰撞与摔伤的消费提示。购买童车产品时应加强外观检查,排除车体上是否有导致可能割伤或划伤皮肤的边缘、边角以及儿童手指可插入的孔隙。根据使用说明提示组装童车,并定期检查,特别关注刹车装置、折叠保险部件、护套和保护件等功能是否有效。儿童使用童车时,应配备安全带、头盔、护具等保护装备,看护人不应离开。
四、关于防范燃气热水器中毒事件的消费提示。正确选择、合理安装使用燃气热水器是避免事故发生的关键。建议购买燃气热水器时选择带有报警功能的产品。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安装燃气热水器和排烟管,不自行安装。热水器的燃烧装置应安装在空气流通良好的浴室之外,排烟管通向室外,不使用超出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燃气热水器。
五、关于防范压面机碾压与骨折伤害的消费提示。使用前检查设备防护装置是否安置到位,操作员要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严禁穿肥大衣物,以防卷入压面机内造成伤害,使用时不能拆除防护杆、防护罩等保护装置。发生伤害事故,应立刻断电,迅速联系医院和消防等救援机构,等待专业救援机构处理,不要尝试将受伤部位拉出,以防造成更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