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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不得删除屏蔽不利评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4 14:45:36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32

  直播带货不得删除屏蔽不利评价

  随着直播带货越来越普遍,为了保护用户的权益,相关部门也是出台了一些政策来完善。

  据悉,“网信中国”公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做好语音和视频连线、评论、弹幕等互动内容的实时管理,不得以删除、屏蔽相关不利评价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

  上述规定中提到,本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另外,《办法》中还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

  《办法》强调,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并要求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网络交易新业态的经营者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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