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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港头目黎智英非法集结案裁定罪成 控罪表证成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01 14:40:43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53

据海外网4月1日电据港媒报道,祸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及2019年8月18日一起非法集结案,被控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香港法庭4月1日裁定罪成。

据香港“东网”等媒体报道,因涉嫌欺诈和违反香港国安法而正被还押监房的黎智英,与李柱铭、何俊仁等另外8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2月16日,香港特区区域法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审理中,除区诺轩及梁耀忠早前认罪外,包括黎智英在内的7名被告均否认控罪。

3月10日,案件在香港西九龙法院继续审理,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

4月1日,司法机构特别安排在西九龙法院大楼审讯该案,共传召了11名证人,受审的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李卓人、梁国雄、吴霭仪及何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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