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官微消息,近日,民政部对中国航空教育学会(业务主管单位:教育部,法定代表人:高建设)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经查,中国航空教育学会存在未按规定接受2019年度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航空教育学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中国航空教育学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据民政部官微消息,近日,民政部对中国航空教育学会(业务主管单位:教育部,法定代表人:高建设)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经查,中国航空教育学会存在未按规定接受2019年度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航空教育学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中国航空教育学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