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之前报道,去年5月12日,受害人蓝某(出生于2005年日)在上学路上,来到一家代销店的时候,犯罪嫌疑人袁某某欺骗蓝某说要用车送她回学校,蓝某某在坐上袁某某的电动车后,袁某某把车开向学校对面。袁某某开车带着蓝某来到一处公路边,将蓝某强行拖到距公路约200米的一条沟渠旁竹林下,强行与蓝某发生性关系。后来,袁某某开车将蓝某送到代销店后返回。通过河池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蓝某私密衣物内面上可疑斑迹中检出混合基因型,含有蓝某和袁某两人血样 DNA分型。
患艾滋男子性侵15岁女生改判10年
同年5月21日,经河池市疾控中心检测,袁某某血清中HIV-1抗体呈阳性,就是说袁某某是一名艾滋病患者来的。7月15日,都安瑶族警方对蓝某的精神状态和性自卫能力进行了鉴定。经过鉴定,蓝某患有轻度智力障碍,受性侵犯时无性自卫能力。
都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某有期徒刑五年。此案件当时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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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犯罪嫌疑人也得到了法律的惩罚,他所面对的是10年的牢狱之苦,但他带给那位女生蓝某的伤害却是一辈子的,我们都知道,目前的医疗技术对艾滋病并无有效的治疗,所以女生以后的日子该怎样走下去,还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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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网友说道:这和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艾滋病不会死吗?这女孩还有未来吗?
也有网友说:即便吃阻断药,15岁的花季少女,一辈子就这样毁了,判10年太少,希望给予凶手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