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在“《财经》年会2019:预测与战略”上,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扩大金融开放并不是导致金融危机的根源,但监管的缺失和失效则是导致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扩大金融业的开放一定要与完善金融监管并重。
王兆星强调,扩大金融开放绝不是简单地放松监管和金融自由化。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与扩大金融开放并不矛盾和对立,而是可以相互促进,透明、公平有效的监管可以更好地促进金融开放,金融开放也可以促进金融监管水平的提高,好的监管可以为金融开放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我国发布一系列新的金融开放措施。包括:取消了外资金融机构投资中资金融机构股权比例的特别限制;取消外资银行只能设立分行或只能设立子行的单一选择限制;同时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理财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而且不设投资比例的限制;允许外资投资者直接投资人身保险公司,其股权的比例可以提高到51%,并将于3年后取消这一上限;允许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等。
在王兆星看来,上述金融开放新措施具有很强的突破性。此外,金融业开放还具有渐进性,具体体现为从开放外资银行的外币业务,到开放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从服务外资企业和外国居民,到服务中国本地企业和本地居民;从开放批发业务到开放公众的零售业务;从开放传统的银行业务到开放金融市场业务和金融衍生业务;从开放金融业务到开放对中资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业务;从开放经常账户到不断开放资本账户等多组开放进程。
王兆星指出,正是金融业的改革开放,使得国有银行走向了更加稳健、更具竞争力的方向,也在国际市场上更具影响力,也使我国金融体系更好地抗击了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
作为监管高层,王兆星认为,金融扩大开放是对金融监管能力的检验,对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他提示:“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外溢性,特别是在一个开放、多元、交叉的金融体系之下,金融风险的跨境、跨业、跨市场传递就更加突出,就更易于形成系统性乃至全球性的金融风险。”
基于这种特征,王兆星指出,更应同时加强宏观与微观审慎监管;同时加强系统重要性和非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同时加强单个行业、单个市场的监管和跨行业、跨市场的综合监管;同时加强境内业务和跨境业务的监管;同时加强正规银行业务和影子银行的监管;同时加强对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同时加强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