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境人员
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2次抗体检测)。集中隔离期满拟赴京人员,继续实施“7+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留晋人员到各市、县后,要向所在村(社区)、单位主动申报,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
从其他省份口岸入境隔离期满后来晋返晋人员,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
二、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人员
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人员一律实施“14+3+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1次抗体检测)和“7+1”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或居家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高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
高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一律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
四、中风险地区及河北省低风险区来晋返晋人员
中风险地区及河北省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五、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
(一)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从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