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绍兴市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1月27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金华市原常委、副市长陈晓被控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晓利用担任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金华市婺城区委书记,金华市委常委、秘书长、统战部长、副市长等职务便利,在土地供应、土地用途改变、项目推进、子女入学、案件处理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2009年至2020年,陈晓直接或通过其妻陈某某先后多次收受东阳市时代园艺有限公司、周某某等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折合共计价值人民币628.5912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晓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晓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亲属等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