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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十部门要求做好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5 19:57:27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66

据央视新闻消息,民政部等十部门日前出台意见,要求:①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突发事件影响等情形,暂不能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发现报告,并由民政部门对监护缺失未成年人依法进行临时监护;②民政部门或具备条件的未成年人住所地村(居)民委员会,要为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安排必要的生活照料措施,对生活陷入困难的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③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加强监护缺失适龄未成年人就学保障的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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