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沈阳卫健委消息,2021年1月2日,沈阳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为2020年12月23日境外输入病例尹某某的关联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一、相关人员情况及行程轨迹
佟某某,男,67岁,现住址为铁西区北二东路沈铁兴工佳园小区,为12月30日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史某某丈夫,二人共同居住。
2020年12月23日17时10分时步行到太原街中兴大厦附近成大方圆药房(购买止痛药);17时40分骑单车到锦江之星(中山公园店);18时40分乘出租车到新华广场建开烧烤店;22时乘出租车回家未外出。
12月24日9时自驾车到于洪区永康街19号;13时20分驾车返回家中;18时步行到沈阳站西广场,又步行到兴工街A汇烟酒糖茶店;19时返家未外出。
12月25日9时30分自驾车到皇姑区溪水街文水社区岳母家,后驾车返回家中;15时骑电动车到虹桥路与兴工街路口开心农场超市;15时30分骑电动车返家未外出。
12月26日18时步行到沈阳站西广场;18时40分到兴工街北三路红太阳药房(购买酒精),后返家未外出。
12月27日14时10分驾车到皇姑区溪水街文水社区岳母家;15时返家未外出。
12月28日居家隔离未外出。
12月29日转入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