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消息,1月2日沈阳市皇姑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发布《皇姑区重点管控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指挥部《关于加强重点管控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沈疫防经发指发〔2021〕1号)精神,加强重点管控区域(东至塔湾街,西至苍水街和昆山西路151巷,南至秦沈客运专线,北至新开河和锦江山路,不包括家乐福塔湾店和塔湾北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区指挥部制定如下细则。
一、迅速启动封闭
疫情发生后,根据皇姑区指挥部指令,属地街道应迅速明确封闭等级、封闭范围、起始时间、管控要求、组织架构等内容,经区指挥部批准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小区封闭管控工作。
二、突出主体责任
小区封闭工作由属地街道牵头抓总,承担主体责任。房产、卫健、商务、城管、城建、公安部门等履行行业管理责任。
三、明确管控原则
疾控部门确定小区出现阳性或确诊病例后,应立即将信息推送至社区,街道组织社区迅速启动封闭管控措施,协助转运人员,及时对小区内各类通道及相关公共设施进行消杀。小区居民全部居家隔离,严格做到里不出,外不进,每家每户入户门和小区楼道入口全部张贴封条,建立居家隔离人员台账,对隔离人员每日3次测温并做好记录,每48小时采集一次核酸。小区只保留1个人车出入口,进出小区防疫工作人员要测温登记并采取二级防护措施,工作车辆要登记、消杀。小区内部商业网点全部停业并张贴封条。由社区工作者、医务人员、民警、“盛京义勇”志愿者组成“四包一”巡查组,对小区路街进行不间断巡查,对不配合封闭管控人员进行疏导教育,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街道办事处负责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建立并落实物资供应和医疗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