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俊)12月16日至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要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要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石油”,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骏超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立法却呈现出滞后性和被动性。
他表示,要进一步完善数据收集、加工使用和数据权属等方面的规定,保障公民隐私与数据的安全,保障我国数据经济发展。
“很多企业最初免费收集数据,进而加工发展其他业务产生收益”
朱骏超表示,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石油”,数据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立法却呈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和被动性。”
他举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的例子,根据网信办出台的《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征求意见稿)》,规定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等38类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但上述38类常见类型仍存在覆盖面不全的问题,比如游戏这一常见类型,并未涵盖在内,游戏APP收集信息的最小必要范围的界限在哪充满争议,超范围收集用户信息、过度索取权限等问题仍很突出。”
朱骏超建议,APP应通过制定单独成文的隐私政策等方式,向用户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规则,并经个人信息主体自主选择同意;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不得收集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以默认、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手段变相强迫用户授权;不得在用户明确拒绝APP业务功能所需权限时频繁申请权限干扰用户使用。
与此同时,数据加工和运用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朱骏超指出,很多数据企业最初都是免费收集数据,通过将收集的数据进行加工发展其他业务从而产生收益,正如“羊毛出在猪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