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肖像权案胜诉 被告方需公开道歉并赔偿10万元《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热点新闻 » 正文

胡歌肖像权案胜诉 被告方需公开道歉并赔偿1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9 00:04: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36

胡歌肖像权案胜诉 被告方需公开道歉并赔偿10万元

胡歌方声明

新浪娱乐讯 10月28日,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就某餐饮公司未经授权侵犯胡歌姓名、肖像权案维权胜诉发表律师声明。声明称,被告方需向胡歌公开道歉并赔偿胡歌先生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总计10万元。

 

  以上就是【胡歌肖像权案胜诉 被告方需公开道歉并赔偿10万元】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500900.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