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宣判死刑!潜逃境外18年“黑老大”被缉捕归案
9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万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庆警方在公安部、市扫黑办统一指挥下,启动国际执法合作,跨境作战,一举将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公安部通缉后潜逃境外18年的“黑老大”王平抓获。随着法院法槌的落下,这个罄竹难书的“黑老大”,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王平,男,1959年出生于重庆一普通市民家庭,汉族,初中文化。1987年曾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劳动教养三年。解除劳教后又混迹社会,王平招揽刑满释放人员组成犯罪团伙,从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994年,为掩饰其违法犯罪活动所得以合法手段“洗钱”,注册成立“重庆王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5年前后,王平招揽手下帮其收账、“看场子”。
在王平授意下,该团伙暴力介入成渝高速(菜园坝汽车站、陈家坪汽车站)客运市场,以伤人、打架等手段强制控制成渝高速客源,并向其他经营车主收取“保护费”,在该区域及行业形成了重大影响和非法控制,同时通过开设赌场等手段,该团伙非法牟利近千万元。
为打压竞争对手、确保组织地位,王平还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赌博等犯罪活动,是上世纪90年代重庆九龙坡区陈家坪汽车西站聚众斗殴案、渝中区朝千隧道枪战案、渝中区任根柱被枪击案等重大案件始作俑者,因其心狠手辣,在涉黑江湖呼风唤雨、无恶不作,知晓的人无不谈“王”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