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警方通报“商人坠黄河失踪”:发现一带有其身份证及银行卡的尸体《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头条资讯 » 正文

包头警方通报“商人坠黄河失踪”:发现一带有其身份证及银行卡的尸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1 00:10:53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70

原标题:包头警方通报“商人坠黄河失踪”:发现一带有其身份证的尸体

【澎湃快讯】

据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官微8月31日通报,2020年8月3日23时许,东河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一樊姓男子在黄河景观大道340公里处南侧岸边落水。东河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警。

通报称,截止目前,调查中未发现樊某某落水失踪系被他人谋害的犯罪事实。2020年8月30日17时许,东河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在东河区德胜泰黄河大桥附近黄河北岸发现一具无名尸。经家属辨认,其穿着与樊某某失踪前所穿衣物一致;其身上携带的居民身份证及银行卡,系樊某某所有。

包头警方通报“商人坠黄河失踪”

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通报,经调查,2020年8月3日18时许,郭某某约樊某某等5人在东河区某饭店吃饭。期间,郭某某因饮酒无法开车,电话通知司机郭某去饭店为其开车。吃饭过程中,樊某某、郭某某在谈论合作项目时,郭某某因樊某某当众让其闭嘴而情绪激动,掌掴自己数下,经人劝说后停止。饭后郭某某让司机郭某送樊某某回家,樊某某进入郭某某车内,同餐人员未发现郭某某对樊某某有强行拉拽上车行为。安排司机送樊某某后,郭某某打出租车送另一人回家。郭某送樊某某回家途中,樊某某让郭某联系郭某某见面谈事,双方见面后,目击证人未发现三人有争执行为。三人驱车向樊某某办公室方向行驶,中途樊某某提出去项目部,后改变方向去项目部。在即将到达项目部(黄河景观大道340公里处)时,樊某某提出到项目部西南方向黄河岸边看取水点。到达后,车辆熄火,樊某某和郭某某下车,向黄河岸边方向行走,郭某留于车内。行走过程中樊某某突然落水,同时将郭某某带入水中。郭某发现后立即施救,郭某某在水中听到郭某在岸边呼喊,便向呼喊声音方向游,最终在郭某的帮助下上岸。经调查走访,目前未发现有目击落水过程的证人,仅找到一名与消防救援队员同时到达落水现场的夜钓人员。

 

  以上就是【包头警方通报“商人坠黄河失踪”:发现一带有其身份证及银行卡的尸体】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467680.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