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律师还原踹伤猥亵男全程
“男学生踹伤猥亵男”案,有了最新进展。8月26日,湖南永州市公安局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立即解除对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
8月26日,胡某某代理律师黄继军告诉澎湃新闻,案件重新调查,一切归零,重新开始。他表示将对胡某某作无罪辩护,对结果充满信心。
为什么作无罪辩护?黄继军解释称,一是雷某某有猥亵行为,这是事实存在、无争议;二是胡某某绝对没有故意伤害对方。事发后,他们及时到监控室调取证据并报警,一切以证据说话。
针对胡某某脚踹雷某某的行为,黄继军进一步解释,当雷某某冲出去的时候,胡某某追出去抓雷某某,而他当时手部受伤,打了石膏,不能用手去抓雷某某。为了阻止雷某某逃跑,他用脚踢到雷某某一脚。
黄继军表示,在雷某某倒地以后,胡某某没有继续加害。如果正常泄愤,胡某某肯定会继续对雷某某拳打脚踢,但是胡某某并没有,而是一直等待公安局到现场执法,这是一种扭送的行为。“在扭送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过失伤害的行为。”黄继军说。
黄继军还称,目前胡某某、受害女生以及家属情绪都很稳定,对永州市公安局最新采取的措施都很满意。此外,他提到当地政府安排了工作人员对胡某某进行心理辅导。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女生小艾在商场被男子肘袭胸部,男同学胡某某在制止男子逃跑时,将男子踹伤。胡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胡某某的父亲称,被踹伤男子曾要求赔偿20万元。8月24日,永州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胡某某的行为与见义勇为有区别,其将男子踢倒后构成轻伤一级,胡家拒绝向男子进行民事赔偿。
胡某某被刑拘一案持续引发关注。8月25日、26日,永州公安连续两日发布案件情况通报。
8月25日,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官方微博@冷水滩公安通报具体案情,8月21日,冷水滩公安分局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对胡某某(男,2002年1月7日出生)予以刑事拘留。经查,6月1日18时36分,在冷滩区某商场内,雷某某(男,1966年2月4日出生)用手臂故意碰撞艾某某(女,2002年9月17曰出生)胸部,艾某某的同行男友胡某某因此与雷某某发生争执。后双方来到商场监控室查看监控过程中,雷某某借机跑出监控室,胡某某追至商场外停车场,两次脚踢雷某某,但未踢中,第三次脚踢雷某某致其倒地受伤。经司法鉴定:雷某某右肱骨头粉碎性骨折、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上述骨折均为新鲜骨折,两处损伤分别构成腿伤一级。
前述通报还称,针对雷某某猥亵他人行为,公安机关已于6月1日受案调查,鉴于其仍在治疗期间,暂未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8月26日,永州新闻网消息,“男学生踹伤猥亵男”案提级由永州市公安局重新调查,胡某某也被解除刑拘。对雷某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冷水滩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拘留15日。
延伸阅读
法学专家罗翔这样说
25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老师罗翔发布视频详解。踹伤猥亵者的男生构成犯罪吗?罗老师认为:胡同学的行为具有扭送性质,即便扭送行为可能存在过当,但也不宜以犯罪论处。
罗老师直言,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犯罪,但是一种道德上被容忍甚至鼓励的行为,那就一定不是犯罪。
就目前案件呈现的情况而言,多数网友认为,对胡某某的处罚应该考虑前因后果,适当减轻对其处罚。
却也有网友表示:见义勇为≠冲动鲁莽,事后踹伤确实应当依法追责。
对此,你怎么看?
(原标题:代理律师还原“踹伤猥亵男”全程:系扭送行为,将作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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