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详解“职工医保门诊费拟纳入报销”:3大亮点+8问8答
针对8月26日最新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对其中的核心政策亮点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亮点】
新政亮点之一:建立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共济保障机制
覆盖范围: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支付范围: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新增待遇)
支付比例:50%起步,并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支付政策:针对门诊服务特点科学测算,与住院支付政策相衔接
下一步将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并随着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健全,探索有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同时,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
新政亮点之二: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在职职工计入办法是: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计入水平:个人缴费基数2%以内
退休人员:计入办法原则上有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计入水平:基本养老金2%左右测算
改革后,参保人个人账户现有的钱不变,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结构更加优化,保障能力更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水平提高;当期新计入个人账户的钱减少,用来加强门诊保障;同时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拓宽。
新政亮点之三:拓宽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