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协警追骑摩托情侣致其1死1伤:伤者家属向公安索赔600万
8月14日,32岁的邱某玲从广东河源中医院出院回家。历经三年多的治疗,邱某玲仍无法站立,生活没法自理。鉴定结果显示,邱某玲的损伤构成一级伤残,需要完全护理依赖。
邱某玲是广东河源人,她的伤残来自一场交通事故。
2016年12月1日,男友利某锋骑女式摩托车载邱某玲回家,因邱某玲未戴头盔等,他们被同骑一辆警用摩托车的两协警赶上并示意停车检查,利某锋加速逃离,协警开始追缉。两车僵持约3公里后,女式摩托车撞上绿化带,利某锋当场死亡,邱某玲重伤。事发后,利某锋、邱某玲的家属认为,当事协警不应该追赶,对事故负有责任。
此事经报道后曾引起广泛关注,当地检方介入调查。之后,两涉事协警被追究刑责。澎湃新闻获取的判决书显示,河源市源城区法院2018年10月作出的判决认为,两协警赖某、吴某在代表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车辆时,超越职权,造成一人死亡、一人一级伤残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因赖某、吴某认罪态度较好,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判两人犯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
判决书还显示,2017年3月,涉事的河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南大队与利某锋家属达成协议,一次性向利某锋家属支付救助金133万元,并对邱某玲进行治疗救助。近日,邱某玲的父亲邱金团告诉澎湃新闻,三年来,邱某玲辗转多家医院治疗,治疗费用达90余万元,均由交警部门承担。
对于赔偿问题,家属和交警无法达成一致,2019年5月,家属起诉河源市公安局索赔600余万元,“2019年7月开过一次庭,尚未宣判”。对于索赔案的进展,8月19日,河源中院办案法官表示,因伤情重新鉴定等问题,案子时间有点久,法院会尽快办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