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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抖音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个人信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31 13:55: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13

原标题:法院判决抖音、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抖音腾讯都回应了

用户起诉抖音和微信读书侵犯个人隐私案件有了新进展。据央视新闻报道,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抖音、微信读书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两案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体现民法典保护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典型案件。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抖音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个人信息

腾讯微信读书案审判图源北京互联网法院微信公号

随后,腾讯回应称将尊重法院判决,之前已对相关功能进行了迭代优化,对相关社交功能进行了强提示。抖音则表示,对于法院一审判决会提起上诉。

原告代理律师:要求停止侵权和赔礼道歉,法院都支持了

据了解,去年4月,本案代理律师熊定中在和同事聚餐时聊到手机阅读的话题,偶然发现同样作为律师的原告黄某微信阅读里互相关注了上百位微信好友,而她本人从未进行过相关操作。黄某当时非常震惊,她并不希望自己的私人读物被别人知道。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在微信读书中,微信好友之间的读书信息默认开放,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微信读书中的信息组合与人格利益较为密切,微信读书迁移微信好友关系、默认向未关注的微信好友公开读书信息等,存在较高的侵害用户隐私的风险,应就信息处理方式向用户显著告知并征得同意。而该案中微信读书没有征得原告有效的同意,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同时,法院认为,用户对于其读书信息可能存在不愿被他人知晓的期待,也可能存在知识共享、文化交流等积极利用的期待,不同用户对于读书信息的隐私期待有所不同;原告阅读的两本涉案书籍不具有“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性”,故该案中对原告主张腾讯公司侵害其隐私权,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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