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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孩车内窒息死亡家属要求车主担责,律师认为主要责任在监护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5 04:34:42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24

原标题:广州两男童车内窒息身亡,一个焦点引争议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4日讯据南方都市报消息广州花都两男童被发现在车内窒息身亡一事,持续引发关注。

前日(6月22日)下午,南都记者走访事发地花都大龙村获悉,出事的两名男童为堂兄弟兼幼儿园同学,遗体仍在殡仪馆,家属称车主至今未现身给予说法。车主陈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其车锁出现故障有一个多月,涉事车辆已被警方带走。大龙村委会回应正等待警方调查结论,后续善后工作正展开。

报道回顾:广州两男童车内死亡,离家200米,车主称锁坏一个多月

车主有没有下车关门落锁的义务?没有落锁,是否算民法上的过错而要承担赔偿责任?事发后,围绕男童身亡车主是否有法律责任的讨论引发争议。就此,南都记者采访了多位法律人士。

律师:争议点在于车主未锁车门是否构成“过失”

据花都警方披露的案发经过显示,6月20日接群众陈某报警称:其于6月19日19时许将小车停放在一民居院子里后离开,因其汽车遥控钥曾发生故障,无法确认车门是否锁上。6月20日13时许,其返回停车处时,发现有2名男童在其车内,且无任何反应,遂报警。

经法医初步鉴定,2名男童体表均无外伤,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分析为2名男童自行进入未锁车门的车内活动,过程中,触碰车内中控门锁按钮导致车门锁死,因年龄太小一名5岁、另一名4岁不懂脱困,长时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导致脱水性休克死亡。

有律师表示,无论刑事亦或民事责任,都需从车主未锁车门的行为是否构成“过失”来展开。

涉事车辆停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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