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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紫名誉权侵害案被告伪造证据 妨碍审理罚款1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3 14:00:53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71

原标题:杨紫名誉权案被告被罚10万 因提供虚假证据

在法庭上提供虚假证据后果很严重。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开出2020年该院的首例“罚单”。

2020年5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杨某称张某在其实名注册的微博账号上多次发表与事实不符、有损杨某名誉的言论,故以名誉权遭受侵害为由,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杨紫名誉权侵害案被告伪造证据

杨紫名誉权侵害案被告伪造证据

据悉,该案正是演员杨紫起诉黑粉的案子。

然而,“怼人”的微博却非本人实名认证?

一个看起来因“微博怼人”引发的并不复杂的名誉权案,当法官进行法庭调查时,张某却说微博并非其本人注册。

法官从微博后台调取的账号信息显示,“怼人”的微博就是张某注册的。

张某却当庭表示,“我的身份证和手机早已丢失了,涉案微博账号不是我的。”

法官当即产生了疑问:这么巧?!手机、身份证同时丢了,还被同一人捡到,并冒名注册了微博?法官进一步询问:

“被告,有证明身份证丢失后身份信息被冒用的证据吗?”

“有,我去两家派出所报案了,派出所都出具了证明材料。”张某当庭出示了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杨紫名誉权侵害案被告伪造证据

杨紫名誉权侵害案被告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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