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6月5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今天,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杨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被告人杨某某在甘肃省人民医院就医过程中检查出患有直肠癌,并于2016年12月中旬在该院肛肠科做直肠癌手术,术后半年出现手术切口崩开、横结肠脱垂病症,其主观认为新出现病症系第二主治医生冯某某所致,并伺机报复。
2019年10月22日10时左右,被告人杨某某持事先准备好的匕首等凶器,在甘肃省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C区肛肠科第七诊室内,向正在坐诊的被害人冯某某胸部、腹部等部位连续捅刺二十余刀,冯某某虽经及时抢救但因伤势严重死亡。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不能理性对待自身疾病治疗效果和术后并发症,迁怒于治疗医生,经过预谋策划后持械故意杀害医生,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杨某某在公共诊疗场所公然杀医泄愤,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虽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拒不认罪、悔罪,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