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对于2020年房地产方面的工作部署,共一百九十余字,主要包括推进城镇保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支持加装电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城镇保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深入推进。同时,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支持加装电梯,发展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
在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提到,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带动作用,培育产业、增加就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便民设施,让城市更宜业宜居。
未提房地产税
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未提房地产税。2018年及2019年,房地产税立法连续两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回顾房地产税推进过程中的表述,自2013年中央提出对房地产税进行立法后,“房地产税立法”已板上钉钉,但同时,房地产税落地还有多远仍是未知。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2019年房地产方面的工作部署亦提到“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只字未提。不过,5月18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意见》中提及,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5月14日,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在谈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进度时表示,按照安排,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