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方燕建议增加被性侵儿童精神损害赔偿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议增加被性侵儿童精神损害赔偿
近年来,未成年人被性侵事件频发,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日前,记者从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处获悉,今年两会她拟提交议案,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简称《草案》)中明确强制报告的管辖机关,并增设被性侵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机制。
强制报告管辖机关不明确,导致落地大打折扣
近年来,上市公司董事长猥亵女童案、“百色助学网站”创办人利用贫困地区女学生拍不雅视频赚钱案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常进入公众视线。
根据“女童保护”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2019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01起,受害人数807人,年龄最小的为4岁。
“这些数据和案例凸显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弱、赔偿力度弱及立案难、处罚难等方面法律缺失的形势。”方燕表示。
她建议,应加强建立未成年人的家庭防性侵教育机制。在《草案》中关于“监护人职责”的第十四条增设一款“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健康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记者了解到,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由于案发的隐秘性,“发现难”是实践中的难题。
因此,强制报告制度是及时发现侵害行为,惩治预防犯罪的有效途径。
“但根据《草案》第七条,强制报告制度仍有不足,现行规定报告主体要向有关机关报告,这就导致报告管辖机关不够明确。管辖机关不明确,会导致强制报告制度在实施落地中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