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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有性侵记录者不得从事未成年人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1 15:58:25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25

建议有性侵记录者不得从事未成年人工作原标题:刘希娅代表建议:有性侵记录者不得从事未成年人工作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时有发生。为此,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建议,要建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预防和发现机制,防患于未然。她建议,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资料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公开,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工作岗位不得录用有性侵犯罪记录者,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教育,普及防性侵的相关法律知识。

“童年时遭受性侵,对孩子的生理与心理带来的往往是不可挽回、甚至伴随终身的伤害。”刘希娅代表说,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不知如何面对,容易出现抑郁等心理问题,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事件,保护孩子。

在走访调研中,刘希娅代表发现,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少是被害人在学校或补习机构的老师等熟人。2019年3月,“女童保护”座谈会发布的《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受性侵儿童超过750人。在作案者与受害儿童的关系方面,熟人作案210起,占比66.25%;其中师生关系有71例。比如,某地一名小学校长曾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出狱后竟然又成为一所国际学校老师,再次利用职务之便猥亵学生。预防未成年人性侵的发生,关键还是要重点关注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人群。

刘希娅代表认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对未成年人预防性侵的教育不够,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学校有顾虑,家长不重视,孩子很羞涩。学校害怕此类事件有损学校名声;一些家长可能觉得孩子还小,没有必要进行相关教育;而孩子对于性教育的问题难以启齿。孩子缺乏预防性侵害的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和遇上此类事件后的应对处理能力,加上家长监护不到位,导致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案件发生后,被害人往往被诱骗、恐吓,不敢告诉父母,不敢报警,也没有足够的意识和能力获取、保留证据,致使证据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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