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开展涉民营企业家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近10个月
对2266名涉罪民营企业家变更强制措施
本报北京5月8日讯 记者周斌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19年7月最高检部署开展涉民营企业家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审查相关案件10922人,立案3506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519人,被采纳2266人,采纳率90.0%。其中,审查涉黑涉恶案件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05人,立案95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9人,被采纳26人。
专项活动期间,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每案必审,坚持“能不羁押的不予羁押”,依法审慎、规范开展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努力减少对民营企业家的不必要羁押,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介绍说,检察机关主动适用公开审查模式,进一步扩大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河北、内蒙古、上海、福建等地检察机关大胆运用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模式,对有影响、较典型的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将审查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破除“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增强办案的透明度和公平公正,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公信力。
与此同时,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办案中掌握的民营企业实际情况,找准民营经济司法需求,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帮助民营企业提升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尊法守法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