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人非法拘禁夫妻俩“抢”18.88个比特币,法院判归还)
庭审现场。上海一中院供图
夫妻俩遭非法拘禁,被“抢走”的比特币还能要求对方返还吗?
比特币是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加密型“货币”。它没有集中发行方,系通过特定计算机程序计算生成,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比特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非法取得的比特币是否应该返还,又应如何折价?
5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一起比特币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二审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比特币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
加密货币行情网站CoinMarketCap.com截图
四人迫使夫妻俩转出18.88个比特币
2018年6月12日21时30分许,严冬、吕芳、张飞、傅云(马来西亚国籍)至皮特(美国籍)和妻子王晓丽的住处,采用控制手机、限制自由的方式,并殴打和威胁皮特、王晓丽,迫使二人将持有的18.88个比特币、6466个天空币转入严冬等人指定的账户内。
后经法院审理,判定双方虽存有经济纠纷,但无证据证实纠纷的过错方系皮特、王晓丽。严冬等四人在庭审中均表示自愿返还从皮特、王晓丽处获取的比特币及天空币。最终,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严冬、吕芳、张飞、傅云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日至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