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林女士从国外留学回到长沙,成为湖南某大型企业财务管理人员。
2019年12月21日,林女士接到自称来自福建公安机关的电话,称其涉嫌一桩特大洗钱案,已被公安机关列为通缉对象,并向其出示了一张网络逮捕令。在对方的诱导下,林女士按要求进入其提供的一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虚假网站,下载了网站中的“资金清算软件”。
随后,林女士在该软件页面对应位置输入了公司账户账号和支付密码,并按对方要求将公司对公账户的U盾插入电脑。对方以资金清算需保密为由,要求其关闭电脑屏幕,刘女士照做后,短短两个小时,对方就分45次将公司账上的1919万元全部转走。
经查,该犯罪团伙诱导林女士下载的所谓资金清算软件实则是一款名叫Teamviewer的远程控制软件,骗子正是通过这个软件远程操控了刘女士的办公电脑直接实施转账。
2020年3月,经过近四个月的缜密侦查,长沙警方在河北石家庄将6名参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别的不说,这公司内部制度也应该存在点问题。但凡财务制度正常的公司,哪有一个出纳或会计就能转走这么大一笔的?
公司的U盾一般应该有两个: 出纳和审核各一个。按照标准, 一个人是转不走钱的。u盾付款还有一个人监督人复核人密码输入呢?怎么一个人掌握两个人的密码?内部互相牵制、互相监督呢?再说, 财务上面应该还需要boss审批的。
此案中的林女士是国外留学回国的高端人才,她难道一点常识都没有吗?骗子的伎俩其实并不高明,主要是女海归毫无防骗意识。一个公司应该有一个尽忠职守的法务团队,对方告诉她涉嫌洗钱案,她为什么不征询一下法务团队的意见就擅作主张呢?
有网友表示:
自己没贪或没犯法或没做亏心事,仅凭对方说你涉嫌洗钱被列为通缉对象,这么一忽悠就相信了?或许自己做过一些什么不好的事吧,才会被人一吓就怕了!
诈骗犯的行为固然令人发指,但受害人的海归女,也应当反思和接受教训。
目前四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较多:一是冒充“公检法”诈骗;二是刷单诈骗;三是虚假网络贷款诈骗;四是虚假购物诈骗。其中以冒充“公检法”类诈骗危害最大、单笔涉案金额最高,有的受害者甚至为此抵押房产、倾家荡产。冒充“公检法”诈骗分为两个类型:一种是“当头一棒”型,骗子以公安局的名义,直接给受害人打电话,表示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你牵涉其中,需要你配合调查,通过不断给被害人“洗脑”,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一种是“拐弯抹角”型,骗子会冒充通信管理、电信运营商、信用卡中心、社保中心等部门,通过事先编造的剧本步步为营,制造出被害人涉嫌案件的“假象”,再热心地“帮忙”把电话转接到“公检法”部门进行诈骗。疫情期间,外省市已经发现有骗子冒充“疾控中心”实施诈骗,还有的骗子称市民涉嫌非法出入境,变换冒充“公检法”类诈骗手段,这些都需要大家提高警惕。
小编提醒大伙,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一定要做到“三不一要”: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有疑问就要拨打110报警。凡是要把电话转接到公检法机关的、要点击网上通缉令的、要通过电话视频办案的、要求提供安全账户的,都得先在脑海里打一个问号。即使对方说得天花乱坠,只要自己脑子里树立起牢固的防骗意识,就不会轻易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