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投靠落户年龄将不受限制,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户;取消集体宿舍的条件限制,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设立集体户,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可以设立集体户……浙江省公安厅28日发布《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及10条便民举措,该规定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这10条便民举措聚焦办事难、办理慢、办事繁等问题,努力消除政策性障碍和限制性条款,并在居民身份证管理方面推行了多项便利。这10条举措包括:取消父母投靠落户年龄限制,放开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间投靠落户限制,允许在直系亲属所有的房屋产权内落户;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设立集体户,取消集体宿舍的条件限制,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推行设立社区(村)公共集体户。此外,省内户口迁移不再使用迁移证件,简化户口登记事项申报材料,实行次要材料容缺受理,政务共享信息等同纸质材料,不要求提交材料复印件。推行部分户口登记事项“全市通办”,设区市范围内可以异地提交申报材料。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可以享受优先受理、签发、制作等服务。实行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全国范围免费快递。省内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异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等等。
浙江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修改,《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条款数由90条增加到148条,基本涵盖整个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具有办理条件更明晰、申报材料更简便、审批程序更规范、服务群众更优质、减负效果更明显、监督管理更有力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