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案发前,张凡陆续为妻子购买总保额3000万元的保险,受益人是张凡自己。2018年10月27日,张凡带妻子张英(化名)和女儿前往泰国普吉岛度假。当年10月29日,张英在泰国因“溺水”去世,后张凡被泰国警方控制。2018年12月13日,泰国警方初步判定张英被丈夫张凡“谋杀”。
普吉府检察院依据泰国刑法第289条,以蓄意谋杀、残忍伤害他人致死罪对张凡提起公诉。2019年12月24日上午10时许,此案在普吉府法院宣判,当庭宣判张凡获无期徒刑。
今日(4月27日)下午,原告代理律师方文川的助理章红媛向新京报记者透露,案件宣判后,张凡并未提起上诉,目前已过上诉期限。 “被告人已经失去上诉机会了,只剩针对原告方上诉进行书面辩护的机会。”
因考虑到在泰国服刑,张凡面临减刑的可能,受害者家属就普吉法院一审的判决结果,向泰国上诉法院递交了上诉书,请求改判张凡死刑。章红媛称,死刑在泰国具体司法实践中很少被适用,是否改判将依据上诉法院的终审结果为准。目前,因该项申诉已获得受理,张凡还拥有一次就原告上诉进行书面辩护的机会。此外,上诉后不会再进行开庭审理,上诉法院会在审查案件后直接给出最终判决。
目前,因张凡放弃上诉,判决生效后,他已被从此前羁押的普吉监狱,转移至Nakhon Si Thammarat监狱服刑。“判决后的被告人,都会被送到另一个大监狱服刑到出狱,目前张凡已投监服刑”,章红媛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