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对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先救治后收费_热点新闻_行业资讯_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热点新闻 » 正文

四部委:对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先救治后收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6 12:27:38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27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记者屈婷)就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国家医疗保障局、外交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医疗机构应当先救治后收费,确保应收尽收;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

在疫情期间,医保部门要求对于我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此次四部委下发的通知明确了对外籍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支付政策。

通知要求,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及时支付。对于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应按规定支付,其余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

通知还明确,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外籍人员,留院观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由个人负担。外籍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实时掌握外籍新冠肺炎患者有关信息,妥善做好外籍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和费用结算、监测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外交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报告。

 

  以上就是【四部委:对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先救治后收费】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289278.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