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因为一笔“天外飞来”的巨额银行贷款担保,江西南昌的项先生踏上了漫长维权路,至今尚未走到尽头……近日,新浪金融曝光台收到了项先生对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的投诉。
项先生称,在他本人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违规放贷,致使他莫名背负了两千多万的债务。几经周折,在司法鉴定认定合同上签字、指纹都非他本人的情况下,华夏银行最终撤诉,但期间态度令人心寒。目前,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相关行领导开始打太极,对他恢复征信、要求赔偿等诉求迟迟不予理会。
司法鉴定指纹、签字均非本人
一通电话成为了项先生漫长维权路的起点。项先生称,2016年他接到公安局电话,问他华夏银行贷款的事情。项先生表示自己没有贷款,以为这是一通诈骗电话。
2016年11月,项先生自己开的网店需要贷款,查询征信却发现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分别于2016年4月和7月查询过他的征信,理由分别为贷款审批、贷后管理。项先生拿着征信报告找到华夏银行,工作人员回复说这个是B公司的贷款,金额是3920万,且已经逾期。项先生懵了,他表示这笔贷款不是他贷的,并想查阅相关合同。工作人员表示具体资料只能由法院或者公安调取。
项先生个人征信
2017年4月,项先生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同被传唤的几方中也有B公司。由于庭审时间更改等原因,直到2018年,他才从法院见到了贷款材料。
项先生告诉新浪金融曝光台,从法院调取的材料中,有一份写有项先生个人信息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额3920万元。法官告诉项先生,就是这一合同导致他涉案,案件中B公司欠银行承兑汇票本金和利息约2239万,项先生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项先生表示,在此期间,他找过华夏银行很多次,银行就是一口咬定说是他签的字。无奈之下,项先生申请了司法鉴定。由于案件流程,这项申请直到2018年8月22日才被受理。
司法鉴定显示,这份《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签名,并非项先生本人所写,指纹也不是项先生所留。新浪金融曝光台从裁判文书网上找到了本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也提及了相关鉴定意见。
两份司法鉴定显示 签名、指纹均非来自项先生
裁判文书网文书同样提及相关鉴定
员工存在违规行为 华夏银行终撤诉
何以B公司贷款,合同中却出现了以项先生名义签下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项先生推测或与他以前供职的A公司有关。
项先生回忆起,2011年,他入职A公司,A公司从事手机销售,由于单个分销商进货时会有数量限制,为获取更多货物,A公司的负责人肖某找到项先生,以项先生的信息注册了B公司。项先生为“挂名法人”,但B公司没有实际办公场所和员工,运营也均由肖某负责。
2014年,肖某对项先生表示,B公司要到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贷款,让他去银行签字。项先生到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签字,当时华夏银行的贷款经办人员为陈某。2014年下半年,项先生从A公司离职,自己租房开了一家网店。
离职后,项先生多次找到肖某,要求变更B公司法人,但肖某以找不到合适人选为由拖延,直到2015年5月12日才办理法人变更手续。天眼查信息显示,B公司的工商信息确在此时发生过变更,法人由项先生变更为他人。
值得注意的是,那份经经司法鉴定非项先生本人签署的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2015年5月6日,不到一周之后,B公司发生法人变更。
陈先生对新浪金融曝光台表示,事后他了解到,2014年的那笔贷款B公司已经还清。这笔涉诉的贷款发生在2015年,与2014年的为两笔不同的贷款,那时他早已离职。
项先生称,从法院看到非他本人签字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当日,他就来到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投诉,告知银行合同并非他签署,并要求调取面签照片。华夏银行表示,面签照片只能法院来调取。
项先生几番周折通过法院调取了面签照片,他发现照片上负责见证的银行工作人员,正是2014年他曾见过的陈某,同时照片中正在签字的并不是他,而是一个陌生人。陈某既然见过项先生,为何会没认出这不是他本人呢?项先生决定向监管申诉以了解究竟。
贷款面签照片 左侧站立者为陈某
原江西银监局于2018年8月受理了项先生的信访。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显示,监管认定,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员工在见证合同签署环节存在不实行为,银行在该笔授信业务办理过程中未严格审查《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资料真实性,未能及时发现员工的违规行为,存在贷前调查不实、贷中审查不严、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违规问题。意见书中还提及,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存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违规问题。
项先生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显示银行存多项违规
需要注意的是,答复书中还提及,B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的融资协议上,B公司所盖的印鉴是公司公章和项先生的个人名章,上述印鉴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据了解,合同印鉴与预留印鉴一致,是银行审贷时的必要环节之一。
项先生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在项先生司法鉴定结果出炉之后,华夏银行撤销了对项先生的起诉。裁判文书显示,该案件于2017年4月5日被法院立案,审理期间,原告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变更了诉讼请求,并申请撤回对被告项先生的起诉。
文书提及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撤诉
这起案件于2019年2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同年3月,项先生拿到一审民事判决书,他一直以来悬着的心才落了地。新浪金融曝光台查询到,A公司肖某的骗取票据承兑一案,已于去年9月由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庭审。
索赔却遭银行踢皮球
拿到判决书后,项先生本以为可以就此回归正常生活。但项先生称,当他到其他银行申请贷款时,有银行员工认为,判决书上只写了撤诉,没有具体写这笔贷款不用承担责任,并且撤诉还可以再次起诉。
一方面项先生贷款遇到了难题,另一方面他也怕银行再次起诉,就希望华夏银行可以出一个书面说明。项先生称,2019年,时任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副行长李某同意替项先生解决问题,并给予一定赔偿。
项先生没想到的是,2019年,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经历了一次领导班子变更,新任行长为廖某,副行长为彭某,原副行长李某调至另一分行任行长,三位行领导对项先生的事“打起了太极”。项先生称,“现在李某推彭某,彭某说我新来的不知道,找他们廖行长,又说是李某负责,哎,感觉我好像欠了他们一样的。”
天眼查信息显示,2019年3月,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负责人变更,现任负责人为廖某。同时项先生称,银行告诉他当时的贷款员工已经离职。
“真的太绝望了。”项先生表示,两千多万对他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自己奔波维权路上,网店也只好停下来,由于没有经济来源,生活一度靠朋友接济。“这对我整个家庭都是灭顶之灾,然而银行至今不能够给个说法。”
新浪金融曝光台联系了前述华夏银行李某、廖某。其中李某表示知道项先生贷款的事情,但目前他已经不负责了,原来他任(南昌分行)纪委书记时,是由他负责解释说明和引导的。截至发稿,廖某的办公电话未能接通。
项先生也对新浪金融曝光台陈述了他的诉求。他的诉求共有四点,包括撤消非他本人签字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恢复个人征信(包括查询记录)、书面公开道歉和对他进行赔偿。
律师:假合同影响个人征信
银行应当帮助恢复
针对项先生的诉求,新浪金融曝光台咨询了多位律师。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扣扣案辩护人邓学平认为,合同非项先生本人签字,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说仅仅是因为这份假的合同影响了项先生的个人征信,那银行应当帮忙恢复。有律创始人王英军律师认为,合同是无效的,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因为银行原因导致张某征信有问题,银行有义务帮助恢复征信。
同时还有资深银行信贷人员告诉新浪金融曝光台,实务中的确会碰到类似情况。如果确实有因银行失误造成的贷款问题,有些银行是可以开具类似说明的。
项先生的维权之路将走向何方?新浪金融曝光台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同时,新浪金融曝光台在此提示,个人信息十分重要,切勿随意借与他人,随意替他人担任“挂名法人”有风险,贷款合同签署需谨慎。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