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2宗违法领3张罚单:分行副行长遭处罚《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社会新闻 » 正文

建设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2宗违法领3张罚单:分行副行长遭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4 13:33: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69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讯 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了宁德市中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宁银罚〔2020〕6、7、8号)。其中,处罚决定书(宁银罚〔2020〕6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银行”,601939.SH,HK.04606)宁德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统计中企业规模划型有误;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罚款人民币67万元。

处罚决定书(宁银罚〔2020〕7号)显示,何碧萼(检查期限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副行长)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处罚决定书(宁银罚〔2020〕8号)显示,彭植善(检查期限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年5月8日,中国银监会宁德监管分局发布关于何碧萼任职资格的批复(宁银监复〔2017〕27号)显示,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何碧萼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建闽报〔2017〕13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经审核,准予何碧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何碧萼同志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由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银监会宁德监管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以下为原文: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未标题-1

 

  以上就是【建设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2宗违法领3张罚单:分行副行长遭处罚】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274956.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