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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印发科学戴口罩指引:四种情况 可不戴口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9 02:59:36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70

原标题: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根据当前防控形势和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需要,我们组织编制了《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本指引从普通公众、特定场所人员、重点人员以及职业暴露人员进行分类,并对不同场景下戴口罩提出科学建议。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代  章)

2020年3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

科学戴口罩,对于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预防作用,既保护自己,又有益于公众健康。目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为引导公众科学戴口罩,有效防控疫情,保护公众健康,特提出以下指引。    

一、普通公众  

(一)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  

防护建议:不戴口罩。  

(二)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三)对于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者。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对于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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