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结果显示,新冠病毒引起的病变仍聚焦肺部,其他脏器损伤有待进一步研究。
自本月中旬开始,在国家法律政策的允许下,我国开始陆续进行了新冠肺炎患者的遗体解剖工作。近日,《法医学杂志》官网发布了一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逝患者尸体解剖报告,该报告预计在2020年2月第36卷第1期上出版。报告结果显示,新冠病毒引起的病变仍聚焦肺部,其他脏器损伤有待进一步研究。
这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尸体系统解剖大体观察报告》提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刘良教授自新冠肺炎疫情发展以来,一直大力呼吁开展系统尸体解剖。经多方努力,刘良教授及其团队在国家政策许可的条件下,于2 月 16 日起,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新冠肺炎病逝患者尸体的系统解剖。刘良正是这份报告的作者之一。
《法医学杂志》官网截图
报告结果提示,本例死者肺部损伤明显。考虑影像学所见磨玻璃状影与肉眼所见肺泡灰白色病灶对应,提示新冠肺炎主要引起深部气道和肺泡损伤为特征的炎性反应。肺部纤维化及实变没有SARS导致的病变严重,而渗出性反应较SARS明显。此外,报告还提示,对于心肌及心外膜、肾、脾、消化道器官、脑部是否存在与病毒感染相关的损害表现有待进一步研究。报告内容如下(部分):
从尸体检验大体观判断,本例死者肺部损伤明显,炎性病变(灰白色病灶)以左肺为重,肺肉眼观呈斑片状,可见灰白色病灶及暗红色出血,触之质韧,失去肺固有的海绵感。切面可见大量黏稠的分泌物从肺泡内溢出,并可见纤维条索。复阅患者入院第20天CT片,见双肺多发斑片状磨玻璃影,可见空气支气管征,以左侧为重,双下肺可见纤维条索影。尸体检验肉眼所见与影像学改变分布情况相符合,且病变进一步进展。考虑影像学所见磨玻璃状影与肉眼所见肺泡灰白色病灶对应,提示新冠肺炎主要引起深部气道和肺泡损伤为特征的炎性反应。
此前由新冠肺炎死者尸体穿刺取样获得的组织局部病理学改变提示,新冠肺炎病理特征与SARS 和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冠状病毒引起的病理特征非常类似,但从此例系统解剖大体观察,肺部纤维化及实变没有SARS导致的病变严重,而渗出性反应较SARS明显,考虑可能与此例患者从确诊到死亡仅15 d,病程较短有关,有待更多系统尸体检验资料及组织病理学验证。
死者胸腔积液量不多,淡黄色清亮液体,未见大量胸水产生,提示胸腔病变并非浆液性炎症为主。右侧肺与胸膜重度粘连,提示此例可能合并感染性胸膜炎。解剖见心包腔内中等量淡黄色清亮液体,心外膜轻度水肿,心肌切面呈灰红色鱼肉状,因患者临床资料显示存在冠心病、心绞痛病史,心肌及心外膜是否存在与病毒感染相关的损害表现有待进一步研究。
此例消化系统损伤情况肉眼观不明显,值得一提的是,小肠呈节段性扩张与狭窄相间(类似串珠状),为个例或普遍表现需结合更多尸体检验情况。脾肉眼观未见明显异常,是否存在病变需进行组织病理学研究。肾呈颗粒性固缩肾外观,考虑与基础疾病有关。关于神经系统,肉眼观见脑水肿,大脑皮质轻度萎缩,结合临床资料,患者年龄大,有多发性脑梗死及脑血管病后遗症,脑肉眼观未见感染特异性表现,病毒是否侵犯中枢神经系统有待组织病理学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