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判决首例殴打防疫志愿者入刑案结果是什么?殴打防疫志愿者入刑案始末《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上海判决首例殴打防疫志愿者入刑案结果是什么?殴打防疫志愿者入刑案始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9 02:59:57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10

上海市首例殴打防疫志愿者入刑案件18日在上海闵行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凌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悉,2020年1月31日15时30分许,社区志愿者许某在上海市闵行区一小区门口根据社区安排开展疫情联防工作期间,访客毛某驾驶车辆欲进入该小区。根据该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规定,非小区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许某遂向毛某解释了相关规定并要求毛某予以配合。毛某随即打电话通知住在该小区内的被告人凌某及妻子吴某到场。

被告人凌某及吴某到场后对志愿者阻拦外来车辆进入小区的疫情防控规定不满,肆意纠缠、辱骂、推搡被害人许某,同时拒不听从小区保安及其他围观人员劝阻,致使矛盾不断升级。后被告人凌某趁被害人许某不备,徒手将许某摔倒在地并骑坐在许某身上对其实施殴打,致使许某全身多处软组织伤、腰5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虽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但是,在目前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是维持社会管理秩序的首要内容,凌某肆意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最严重破坏,应从重处罚。

法庭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凌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为配合防疫要求,避免聚集性感染,该次庭审通过网络视频实现远程“云审判”。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

 

  以上就是【上海判决首例殴打防疫志愿者入刑案结果是什么?殴打防疫志愿者入刑案始末】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246370.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