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印发复工防疫守则 复工需封闭集中管理
原标题:践行复工防疫守则,北京不具备此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开复工
昨天,市住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明确自2月10日起,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只有具备封闭集中管理条件方可以复工。
不具备封闭式集中管理的工程项目不得复工或开工建设。
复工需封闭集中管理
从今天起,是否具备封闭集中管理条件,将成为本市在建工程能否复工的一个先决条件。
市住建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规定,自2月10日起,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施工现场具备封闭集中管理条件,完成复工各项准备工作,报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查同意后,可以复工。
不具备封闭式集中管理的工程项目不得复工或开工建设。
劳务人员招录“三不准”
《通知》要求,用工单位、劳务企业招录劳务人员时,应在当地进行健康状况询问、体温检查,留存个人健康信息记录,确保招录人员健康情况良好。
招录劳务人员要做到“三不准”:
不准私招乱雇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
不准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最大限度减少施工项目之间人员流动;
不准使用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需要隔离观察的劳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