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就职于南京必研好轻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保研助教卢女士反映,自己在休息日外出爬山5小时未回复家长群消息,因怠慢了一位重要客户,被公司收回全部办公权限并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她表示,休息日一直存在隐性加班,公司曾规定“休息日定时查看3次工作号”,事发后出台新规要求休息日每3小时查看手机。她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已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并就社保、公积金缴纳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

卢女士在事发当晚提出申诉,经过HR约谈和沟通,公司公布调查结论称不存在强制无偿加班及公开批评员工的情况。10月23日晚,她的飞书、企业微信等办公账号权限被关闭。10月25日,卢女士前往集训基地打卡,但因被移出学生和家长的群无法正常办公。她联系不上领导,报警处理,希望明确是否开除或恢复办公权限。民警到场调解未果,当天下午公司向她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她在办公室公共场合纠缠、在部门大群持续发酵个人问题,并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信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10月28日,卢女士向栖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N赔偿金及拖欠的加班费。她还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追缴公积金,向税务部门反映社保缴纳问题,并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反映情况,等待栖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跟进处置。








